狗狗出京需要什么证件?
谢邀~ 题主说的是从家出去,还是从北京城出去呢? 如果是从北京城离开,需要办理“犬证”才能离开哦! 1. 养犬登记 (1)符合法定条件,且自愿申请犬只登记的,养犬人应当提前5个工作日通过网上或到属地派出所提交养犬申请相关材料; (2)属地公安派出所受理后,对材料齐全、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并发放《北京市养犬登记证》及标识牌; (3)养犬人应当自取得《养犬登记证》之日起10日内,携犬到指定动物诊疗机构注射狂犬病疫苗,并由动物诊疗机构开具免疫证明。 (4)《养犬登记证》有效期为一年,期满后需继续饲养的,须在期满前30日内按规定重新办理登记手续。 注意事项: ①一只犬只能有一个养犬主人; ②《养犬登记证》每年审验一次,逾期不审验或者审验不合格的,其效力终止; ③养犬人在养犬期限内所养犬只死亡的,应当在3日内办理注销手续;遗弃、出售、转让、赠与已经登记的犬只或者在犬只死亡后未办理注销手续的,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2. 外出携带 外出时,应当为犬只戴犬牌和牵引带,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牵领或者携带,并主动避让他人,不得放任不管。 3. 一人一狗 根据规定,个人饲养犬只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: 1)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本市居民或者外地来京人员; 2)居住在京的外地养宠人士,须持有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定期养犬登记证; 3)港澳台同胞以及外国人,可持所在国公证机关公证、国务院出入境管理部门认可的签证部门办理的领养登记证明,也可凭本市居民或外来人员的收养证明,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畜牧主管部门审查批准获得养犬证明,然后才可以进入北京市区内合法饲养宠物犬。 而一家中如果已经养了犬种的话,原则上不允许再另养第二只犬,除非是相同品种的犬类,否则会被视为“非法繁殖”而被捕。